谷物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标准
1 整机
1.1 外观整洁,机件无开焊、断裂、缺损;防护罩、板齐全有效,安装正确。
1.2 号牌不破损,字迹清晰,悬挂位置正确,指示、安全标记齐全。
1.3 各操纵件操作灵活有效,旋转部件转动无阻;自动回位手柄、踏板回位及时。
1.4 照明设备、仪表、指示装置、光声信号齐全,准确有效。
1.5 脱粒、分离、清选机构、粮箱等密封良好,外壳无≥2㎜的缝隙或孔洞,不漏粮。
1.6 各部轴承间隙正常,润滑良好,防尘罩齐全。
1.7 接头、阀门、螺塞、密封垫圈、油封、水封及垫片齐全完好,接合严密,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
1.8 电器设备齐全可靠,不漏电。裸露接头及电器开关距燃料箱≥200㎜。
1.9 各机构转数符合技术要求。
1.10 驾驶室完整、坚固,视野良好。
1.11 梯子和扶手齐全、牢固可靠。
1.12 防火工具、灭火设备、排气管灭火网罩齐全有效。
2 发动机
2.1 起动性能良好,运转平稳,怠速稳定,无异响、异烟。
2.2 空气滤清器滤清性能良好。
2.3 发动机功率不低于额定功率的85%,主燃油耗油率不高于额定油耗率的15%。
2.4 正常工作时水温、油温、油压符合规定。
2.5 散热器外侧防护网罩可靠有效。
3 传动系统
3.1 牢固可靠,运转平稳,无异响、过热、渗漏。
3.2 主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不抖动,踏板自由行程符合规定,踏力≤350N ( 35.7kgf )。
3.3 换档灵活,锁定装置有效可靠,不乱档、不跳档,变速杆操纵力≤50N ( 5.1 kgf )。
4 转向系统
4.1 转向轻便灵活,无阻滞,行驶在平直道路上不摆动、抖动、跑偏。
4.2 方向盘的自由行程≤±15°。
4.3 机械式方向盘操纵力≤60N ( 6.2 kgf );全液压式方向盘操纵力≤15N ( 1.5 kgf ) ,自动回位迅速。
4.4 转向垂臂、转向节臂及拉杆连接可靠,不变形,球头、轴承不松旷。
5 制动系统
5.1 制动器工作平稳、灵敏、可靠,两侧制动器性能一致,左右踏板在同一平面上,自由行程符合规定。
5.2 制动器左右踏板联锁和定位装置可靠,在20%的坡道上双方向能可靠停车。
5.3 最大制动在踏板(手把)行程的五分之四内实现,制动踏板操纵力≤600N ( 61.2 kgf ) ,制动手把的操纵力≤400N ( 40.8 kgf )。
6 机架及行走系统
6.1 机架无变形、裂纹、锈蚀,联结牢固。
6.2 轮胎气压符合规定,花纹不磨平,无硬伤、漏线。
6.3 驱动轮胎花纹方向正确,左右轮胎花纹磨损大致相同。
6.4 驱动轮原有配重安装齐全。
6.5 履带板不倒装,左右板数量相等,零件磨损程度大致相同。
6.6 左右履带与联合收割机纵向轴线平行。行走时,驱动轮与履带板不顶齿或脱轨。
6.7 驱动轮和导向轮回转面在同一平面内,偏差≤2㎜。
6.8 转动部件转动灵活、不松旷,工作面磨损正常。
6.9 履带张紧装置有效,张紧度适宜。
7 割台
7.1 护刃器梁平直,护刃器安装牢固,间距相等。定刀片不松动,各定刀片在同一平面上,偏差≤0.5㎜。
7.2 刀杆平直,动刀片齐全,铆接紧固,无裂纹,在同一平面上,偏差≤0.5㎜。每片刀片刃口不得有长于8㎜的缺口。
7.3 刀杆与压刃器间隙≤0.5㎜,动刀片与定刀片前端间隙≤0.5㎜,后端间隙≤1.5㎜。
7.4 割刀在两极限位置时,定刀片与动刀片中心线重合,偏差不大于规定要求。
7.5 分禾器及扶倒器不变形,安装正确,工作可靠。
7.6 推运器螺旋叶片与割台底面间隙、后档板间隙符合说明书规定,在推运器全长上一致,与切割器梁平行。
7.7 带式割台的输送带完好,无破损,铆钉和搭扣牢固,接头处遮盖严密,主被动轴平行,输送带前后的挡草护板完整,运转无阻。
7.8 拨禾轮轴平直,拨禾轮前后高低位置调节灵活可靠。
7.9 拾禾器零部件齐全,状态完好,联结可靠。
7.10 割台底的仿形滑撑齐全、滑撑的高度和倾斜度适宜。
7.11 割台升降灵活,锁定装置有效。
8 脱粒、分离、清选部分
8.1 各部机件无裂纹、变形、严重磨损,安装正确、牢固。
8.2 滚筒配重件无脱落。
8.3 栅格式凹板的横格板不变形,筛条无断裂。
8.4 凹板调节装置灵活可靠。
8.5 逐稿轮、喂入轮旋转灵活,叶板或钉齿不变形,方向正确。
8.6 键式逐稿器键箱、阶梯片不变形、筛面平整完好,鱼鳞片或贝壳孔开度一致,键箱及支架与机体侧壁不互相碰擦,曲轴木轴承间隙适当,转动灵活不发热。
8.7 装置横向逐稿器的工作部件磨损不超限,抖草轮及弹齿抖动灵活可靠。
8.8 带式逐稿器链节节距不超限,木条无裂纹、变形,不松动,皮带及搭扣齐全。
8.9 挡帘完整,不变形,前后摆动灵活。
8.10 籽粒抖动板(阶梯板)无裂纹、无破损;其后部的指状筛(分布齿)齐全,不变形。
8.11 筛箱不破裂,摆动无阻碍,与侧壁无摩擦、撞击。
8.12 筛框牢固,筛片、筛面完整,筛孔尺寸一致,调节机构调整方便,作用有效。
8.13 梳齿筛钢丝不缺损,间距一致,筛面平整;尾筛的开度、倾斜度及档板上下位置调节方便、灵活。
8.14 风扇外壳及叶板不变形、不缺件,叶轮旋转灵活,风量及风向调节轻便,固定可靠,导风板平直不变形。
9 粮箱、集草箱及茎杆切碎器
9.1 粮箱均布推运器出口侧栅格状防护板不缺损。
9.2 卸粮推运器动力传动或分离可靠,与外壳无碰擦。
9.3 集草箱齿耙机构安装正确,轴承间隙适宜,曲轴转动自如。
9.4 集草箱配重位置适当,卸草控制机构灵活有效。
9.5 茎杆切碎器动、定刀片安装牢固,无缺损,转动平稳,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10 输送装置
10.1 倾斜输送器外壳不变形、无破裂、密封良好。
10.2 倾斜输送链安装正确,链条长度相同,链耙板铆接牢固,主、被动链轮及链耙板相互平行,主、被动轴链轮轮齿在一个平面上,被动轮上下浮动无阻。
10.3 推运器螺旋叶片不变形、无裂纹,叶片与外壳间隙6~10㎜。
10.4 升运链链节磨损不超限,主、被动轴平行,主、被动链轮对中,链条紧度适宜。
10.5 抛扔器及复脱器的叶轮、叶板固定可靠;纹杆或搓板的凸纹有效,检视窗及端盖密封良好。
10.6 颖壳输送风扇叶轮固定可靠,叶片不变形;输送管道不变形,密封良好。
11 外部传动装置
11.1 传动链完好、张紧度适宜;套筒滚子链表面无剥落或裂纹,接头链节锁定可靠。
11.2 传动胶带无裂口、油污,型号、规格及数量符合要求,张紧度适宜。
11.3 轴头不弯曲,平键固定锁紧可靠,受同一链条或胶带传动的链轮或带轮对中,带轮轮缘无缺口和变形。
11.4 链条或胶带的张紧装置齐全,安装正确,作用有效,调整方便。
11.5 离合器零件齐全,工作部件磨损不超限,弹簧预紧力及所承受的最大滑转扭矩符合说明书要求。
11.6 割台及脱粒部分的作业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自由行程符合技术要求。
11.7 联轴节转动灵活,无卡滞。
11.8 无级变速装置操纵灵活,反应灵敏、作用可靠。
12 液压系统
12.1 系统压力符合规定。
12.2 各机构工作灵敏,在最高压力下无泄漏、异响和管路振动。
12.3 拨禾轮提升时间不超过2.5s,30min静沉降量≤15㎜。
12.4 行走无级变速器性能稳定,收割机以正常作业速度向前行驶200m后,无级变速胶带在带轮上位置不变。
13 电器设备
13.1 电器装置及线路完整无损,性能可靠,安装牢固,不短路或断路,线路安全保护装置符合规定。
13.2 导线成束,布置整齐,固定卡紧。接头牢固并有绝缘封套,导线穿过孔洞时绝缘导管齐全。
13.3 电瓶整洁,接线牢固,通气孔畅通,防尘装置有效。
14 整机不合格的确定
14.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整机不合格。
14.1.1 号牌破损,字迹不清晰,悬挂位置不正确。
14.1.2 安全防护板、网、罩不全或失效。
14.1.3 操纵件操纵失效。
14.1.4 旋转部件转动受阻。
14.1.5 照明设备、仪表、指示装置、光声信号不全、失效。
14.1.6 电器设备漏电、跳火。
14.1.7 防火、灭火设施不全或失效。
14.1.8 发动机工作缺腿、怠速不平稳。
14.1.9 发动机有异响、冒异烟、串机油。
14.1.10 发动机功率低于额定功率的85%。
14.1.11 发动机油耗率高于额定油耗率的15%。
14.1.12 燃油供给系漏油二处以上。
14.1.13 转向垂臂、转向节臂变形,球头磨损超限。
14.1.14 液压系统泄漏二处以上。
14.1.15 梯子、扶手损坏、不齐全。
14.2 除14.1规定外,其余检验项目有两项不合格为整机不合格。
(本检验标准也适用牵引式联合收割机和复式脱粒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