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机标准化32】——铧式犁技术检验标准

作者:北垦农机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16:58:43 317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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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机标准化32】——铧式犁技术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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铧式犁技术检验标准
1 整机
1.1 外观整洁,零部件齐全完好,无缺损,不变形。
1.2 各零部件联结紧固,螺母、垫片齐全。
1.3 各铧体的工作幅宽偏差不大于设计幅宽的2.5%。
1.4 相邻两铧重耕耕幅≤10㎜。
1.5 各铧刃尖在同一水平面上,偏差≤±5㎜。
1.6 棘轮升降牵引座位保险钩、搁脚板牢固可靠。
1.7 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杆件不变形,零件磨损不超限;弹性式的弹簧予压缩长度以及摩擦式的螺栓副扭紧力矩符合要求;插销式销子的材质和规格符合规定;液压式的密封良好,压力符合技术要求。
1.8 空驶时的离地间隙,牵引式及半悬挂式≥210㎜,悬挂式≥300㎜。
2 犁体总成
2.1 各零件无裂纹、变形、严重磨损和锈蚀。
2.2 工作表面平整光滑。
2.3 允许铧尾高于铧尖,偏差≤10㎜。
2.4 犁铧刃口厚度≤2㎜。
2.5 犁铧与犁壁结合处的间隙≤1㎜;犁壁表面不高于犁铧,允许铧面高出壁面≤2㎜;犁壁与犁铧的左侧面形成的切刃在同一垂直平面内,犁铧凸出犁壁侧刃≤3㎜。
2.6 犁铧、犁壁、犁侧板与犁柱应紧密贴合,犁铧与犁柱间隙≤2㎜,犁壁与犁柱下部间隙≤1㎜,中部间隙≤3㎜,上部间隙≤3㎜,螺栓联结处无间隙。
2.7 沉头螺栓紧固,螺栓头部不凸出,工作表面下陷≤1㎜。
2.8 犁踵安装符合技术要求,磨损不超限。
3 犁架、犁轮及起落调节装置
3.1 犁架无弯曲、变形,各主梁在同一水平面上,横向距离相等,各部联结牢固。
3.2 犁轮轴不变形,各轮轴向间隙≤2㎜,径向间隙≤1㎜,轮缘轴向摆动量≤6㎜。
3.3 缓冲弹簧齐全,长度调整适当。
3.4 起落机构零件齐全,起落灵活,磨损不超限,相互位置正确,尾轮拉杆长度适当。
3.5 深浅及水平调节机构各零部件齐全完好,调节有效。
3.6 尾轮机构零件齐全,调整螺钉完好,调整有效。
4 整机不合格的确定
4.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整机不合格 。
4.4.1 铧体工作幅宽偏差大于设计幅宽的2.5%。
4.1.2 各铧尖水平面偏差≥±5㎜。
4.1.3 棘轮升降牵引犁座位、保险钩、搁脚板破损、缺失。
4.1.4 安全装置不符合技术要求。
4.1.5 犁铧、犁壁、犁侧板不全或损坏、变形、磨损超限。
4.1.6 犁体与犁梁联结松动。
4.1.7 犁壁表面高于犁铧。
4.1.8 犁架变形,各主梁不在同一水平面上。
4.1.9 起落不灵活。
4.1.10 深浅及水平调节无效。
4.2 除4.1各项规定外,其余检验项目有两项不合格为整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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