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机监理总站关于开展全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规费返还补助资金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北垦农机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7日17:22:26 56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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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机监理总站关于开展全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规费返还补助资金大检查的通知

甘农机监发〔2017〕16号

各市(州)农机监理所:

  今年是我省农机监理部门使用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规费返还补助资金(以下简称省补资金)的第十个年头。十年来,这项资金对推动我省农机监理业务发展,保证良好稳定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影响了省补资金效益的全面发挥。为此,省总站决定对全省省补资金开展一次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一)各县(区、市)农机监理站省补资金落实情况,是否全部落实到位,是否有单独帐户、实行独立核算。

  (二)建章立制情况。省补资金管理及使用相关制度是否建立,单位相关内控体制是否完善。

  (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要求的范围使用资金;有无挤占挪用省补资金;是否在省补资金中发放各类津贴、补贴、补助、咨询费、专家评审费、福利费等情况;是否在省补资金中列支“三公经费”等。

  二、检查时间

  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底

  三、检查方式

  (一) 自查自纠(2017年4月-6月)

  各县(区、市)农机监理站要按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市(州)农机监理所要督促县(区、市)农机监理站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自查结束后,县(区、市)农机监理站要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6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州)农机监理所。

  (二) 市级检查(2017年7月-8月)

  各市(州)农机监理所要制定检查监督工作方案,对所辖县(区、市)农机监理站要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将汇总后的检查报告和各县(区、市)农机监理站自查报告于7月10日前报省农机监理总站计财科。

  (三)省级抽查(2017年9月)

  省总站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省补资金量大、存在问题较多、问题较突出的县(区、市)农机监理站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省补资金检查工作的领导。这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市)农机监理站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各县(区、市)农机监理站负责人要对这次检查工作负总责,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县(区、市)农机监理站要认真梳理问题,即知即改,查找薄弱环节,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单位省补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三)各县(区、市)农机监理站要按照检查内容和检查要求,提供客观真实的财务及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省、市检查组开展工作。

  (四)自查检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形成内容翔实,问题具体,整改方案、措施明确的书面报告,为进一步规范省补资金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五)各市(州)农机监理所、各县(区、市)农机监理站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抓实这项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走过场、查处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此件发至县(区、市)农机监理站。

  甘肃省农机监理总站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