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北垦农机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5日11:41:40 3886次浏览
分享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周活动的通知

农办市[20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农业部领导的指示精神,抓住手机等移动终端迅速向农村延伸的有利时机,真正让手机成为农民发展生产、便利生活、增收致富的好帮手,并为全年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按照农业部农业信息化领导小组部署,我部决定今年3月份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有关发展信息化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以农民生产生活的信息需求为导向,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切实帮助农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手机,为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提供强大创新动力。

  二、活动主题

  让手机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好帮手。

  三、时间地点

  2017年3月20日至26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四、培训内容

  (一)手机选购。从性能、价格、制式等方面,培训农民如何选购符合自己需求的手机终端。

  (二)常用软件。如何查找、下载、安装和使用常用移动应用,重点培训农业APP、浏览器和社交等软件的使用。

  (三)生产应用。在大田种植、设施农业、畜禽养殖、渔业和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应用,重点突出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等远程诊断、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农药零增长、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应用。

  (四)电子商务。利用手机在线销售农产品并促进优质优价,同时购买物美价廉的农资和消费品。

  (五)便民服务。利用手机开展在线事务办理、监督和查询,以及种子、化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查询,电信运营商、生活服务商、信息服务商等便利生活的服务。

  (六)信息服务。以12316农业公益服务为核心,教会农民利用手机查找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市场行情、气象灾情等信息。

  (七)金融服务。利用手机开展网上支付、小额信贷和农业保险,着力解决金融领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八)网络安全。重点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教会农民防范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措施,保障农民财产安全。

  五、活动安排

  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周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部省联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掀起培训热潮,组织相关企业、单位开展相关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启动活动。3月20日上午在北京郊区农村采用线下嘉年华形式启动。邀请农业部部领导、有关司局和社会企业参加。活动现场组织企业为农民提供手机培训和手机服务,现场发放手机培训口袋书。

  (二)专场活动。3月20日下午至3月26日,围绕活动主题,组织电信运营、农业产业化、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手机制造等企业针对农民需求,线上线下结合,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开展全国性专场培训活动,围绕智能手机的选购、手机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利用手机打造农产品网上品牌、“三农”互联网金融等内容展开。积极发动线下益农信息社、村邮站、供销社和相关企业在农村的服务网点开展培训,做到社(站、点)外有宣传、社(站、点)内有活动。

  (三)专项活动。由部属有关事业单位负责。培训周期间,全程组织开展系列网上专项活动。一是“农民手机应用达人接力”活动,采取答题闯关形式,在网络传播手机应用知识;二是“网络有奖答题”活动,在全国手机培训平台中实名注册答题,每天对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三是“我为家乡代言”活动,鼓励农民朋友在活动公共平台、社交软件、微博中宣传家乡的优质农产品和美丽乡村。

  (四)行业活动。各级农业部门组织系统内工作人员,以“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行政能力”为主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政府涉农工作人员的手机应用技能。

  (五)总结活动。召开培训周总结大会,总结各级农业部门、直属单位和参与企业在培训过程中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做好全年培训开好头、打好基础。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省(区、市)农业部门要明确负责机构和人员,狠抓落实,组织本辖区内农民上网参加“农民手机应用达人接力”“网络有奖答题”“我为家乡代言”等活动和观看专场活动等线上培训;组织系统内相关人员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培训活动,并开展专题培训;鼓励各地参照农业部培训周活动安排,结合地方需求和特点,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本辖区内的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周活动;农业部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要积极参与手机培训周活动,围绕本单位工作职责开展相关手机应用培训,在涉及基层农技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以及农业产业项目人才的培训中增加手机应用技能等培训内容,重点加强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人员培训,带动行业应用;请各省(区、市)农业部门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培训周总结和2017年第一季度培训情况一并报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二)面向基层,广泛参与。各省(区、市)农业部门要根据农业部培训周活动的部署安排,上下联动,优先培训基层农技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人员,广泛辐射带动基层群众,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引导各参与企业强化资金、人才和资源投入,按要求开展培训;各级农业部门和企业的培训资源和传播渠道要作为全国手机培训平台的窗口和有效补充,实现与全国手机培训平台的有效对接,实现资源共享、数据互通,建立部门联合、地方联动、企业协同的培训周活动模式。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农业部门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要强化宣传工作的策划性和计划性,根据不同培训内容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把握节奏,丰富形式,宣传工作全年不间断,扩大培训影响力。要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新媒体,特别是网络播放,增强网络宣传的生动性和实效性。

  (四)创新模式,建立机制。农业部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各级农业部门、各参与企业要大胆探索,创新培训模式,建立培训机制,把培训周活动办成推动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的重要平台,办出亮点、办出成效。认真总结,将手机培训逐步构建成一项常规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联 系 人:徐佳男  康春鹏

  联系电话:010-59195219  59191507

  电子邮箱:xxc@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3月3日

上一条:辽宁省2017年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 下一条: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