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钢犁——约翰·迪尔的划时代发明
第一节 只有死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印第安人——美国的早期领土扩张
美国的历史不过两百年,然而迪尔公司在美国却有着15O年的经营发展历程,所以要说清楚这个世界上头号的农机公司,不得不讲讲美国早期历史方面的东西。来作为该公司传记的背景。
由于哥伦布错误地把自己发现的大陆当成了印度,从而导致了一个新大陆的崛起。今天,我们颂扬哥伦布并没有错,因为他的毅力、知识以及了不起的勇气,航向数千公里外的未知海洋才达到了人类历史上最辉煌、影响最深远的地理发现。然而这块大陆在被西方文明同化的初期,并非是一片辉煌的景象。站在历史面前又不能不让人承认,西欧早期的殖民统治,在这块土地上留下的印迹,影响是深远的。新航路发现后的一个世纪里,西班牙和葡萄牙在美洲强占了广大的殖民地。17世纪新兴的荷兰以“海上马车夫”的身份也来到了这块土地,相继而来的是英国和法国,如果说在北美建立自己的殖民地的国家,英国在 1607年就已开始了。最有历史意义的是人们常提到的1620年的“五月花号”。当时,一群英国人为了逃避本国的政治迫害,乘一艘名为“五月花号”的船到达北美,以波士顿为中心又建立了一个殖民地——马萨诸塞。17世纪初法国殖民者也踏上了北美的土地,开始在圣劳伦斯河流域建立殖民地。起初来到这里躲避本国政治动荡的人们到达北美时,受到在那里世代生活的印第安人的友好接待。一部英国影片中曾表现过那时的情景,英国水手们在印第安人的部落中受到贵宾般的待遇,他们用几颗玻璃珠子就可以换取大量的印第安皮货。
北美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当地的印第安人有着大量的皮货。这在欧洲市场上显然是奇货可居,能卖出令人咂舌的价钱,西欧殖民国家显然是看在这一点上才来这块大陆的。
在17—18世纪,西方各主要国家正在陆续或已经经历了资产阶级革命,经济的发展从重农转向重商主义。资产阶级在建立新政权后,十分急切地想要巩固和发展这一人类历史上的新制度“国内的市场在大革命的风暴中已经饱经沧桑,疲软不堪;只有到殖民地国家中才能获取财富。理由很简单,社会制度的落后长期束缚着那里的生产力水平,殖民者们显然对自己充满了野心与梦想,他们自信可以来新的上地上获得财富。
但我们知道北美洲是一个有着悠久古代文明历史的大陆,在四、五万年前,美洲就有人群在生活。欧洲殖民者侵入以前,印第安人是美洲的主人,正是他们中的玛雅人、阿斯特克人和印加入等创造出了今天部令人神往的玛雅文化、阿斯特克文化和印加文化。踏上北美土地的客人们从来就没有把自己当做客人,他们似乎从来就认为自己才是这块土地的真正主人。如果在早期,西方殖民国家庄来到这块大陆、划分殖民势力范围时还有“先来后到”规则的话,那么他们对印第安人则全然不守规则。印第安人似乎是他们的老管家,为他们守着美洲大陆达上万年之久,当他们以主人的身份来到时。他们认为印第安人应该“休息”了。无论从印第安人的社会制度、文化生活、语言、生产方式各个方面,殖民者认为都与他们格格不入。他们面临合新旧制度有可能随时卷土重来的危险。面临着在这块土地上求生存的境地,面临着在这块土地上制度的建立应急需巩固的时代要求。一句话,它们需要的是从这块土地上寻求财富,壮大自身,求得生存,为此不管印第安人是否乐意,他们都要求印第安人从这块大陆的开发工作中“退休”,在非洲有更好的能听得懂他们语言的黑人和亚洲受过西方文明影响的黄种人可以代替印第安人。于是在北美大陆,美国领土从东向西部扩张,伴随着印第安人惨遭屠戮和驱赶、土地财富的丢失和人口的锐减。一次又一次的血腥大屠杀使印第安人由原来的100多万锐减到17世纪末的24万。幸存的人被赶到荒凉的西部边远地区,圈进所谓的“保留地”。从哥伦布航海后,北美成了地球上的一块热土,在那里经历着一个又一个划时代的巨大变革。每一次变革几乎都很难用牧歌式的“运动”方式或者用和风细雨般的“洽谈”方式来刻划,这倒应了比“西进运动”略早一些时期的欧洲奥国首相俾斯麦“革命就是铁和血”的话。很显然,印第安文明在同西欧文明的铁和血的较量后。留下了一部印第安人的血泪史。
不仅如此,欧洲殖民者在北美获得大量珍珠、兽皮(尤其是海獭皮)的同时,还带来了印第安人从来未见过的疾病:天花、麻疹、疟疾,使印第安人口急剧下降。在有关 1616—1619年的一份资料中表明,从马萨诸塞到波土顿地区的患病者。几乎没有一个幸存。
可以这样说,从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到它的第二次革命(即内战),直到今天印第安人就没有过扬眉吐气的日子。
就与本书开篇有关历史时期而言,美国独立后,建立了资本家和种植园主、奴隶主的联合政权。资本家和种植园主、奴隶主都有各自的打算,但是在扩张领土这一点,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资本家渴望的是更多的工业原料和销售市场的增加扩大,以促进资本的积累,奴隶主希望获得更多的土地,来扩充使用黑人奴隶劳动的人种植园经济,两种力量的代表都认识到未来的美国究竟是准说了算,前提条件就是尽可能地扩张领土。历史往往有其惊人的相似之处,英国的“圈地运动”在北美大陆的一幕幕地重演,伴随而来的是印第安人的西迁和家破人亡。此后美国历史上的西进移民潮接踵而来,移民又使西部人财两旺。美国第二任总统亚当斯曾野心勃勃地扬言,美国的领土是“预先注定”要扩展到整个北美的。此后18世纪末19世纪初,美国利用欧洲国家同法国作战、双方均无暇顾及美洲的机会,在贸易上发战争财的同时,乘机夺取交战国在美洲的土地。如 1803年从法国手里购得 240多万平方公里的路易斯安娜,使疆域直抵墨西哥湾。
1810—1819年,低价“购买”了西班牙和佛罗里达半岛。
1845年得克萨斯又并入美国。接着美国入侵墨西哥,夺走了哥兰德河以北的大片领土,直到濒临太平洋的加利福尼亚。
1846年又从英国手中取得了俄勒冈。至此美国横贯了从太平洋到大西洋的大半个北美洲。人口从 1800年的 530万激增到 1860年的 3140万。而美国历史各种政治经济力量的较量中,在对待印第安人的问题上总是一致的,那就是“只有死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印第安人。”
今天想传达真实的印第安人的历史学者,几无可靠的历史文献供其参考。从美洲大陆东岸到西岸,遵循着所谓的“发现者”、“探险者”、“拓荒者”而来的入侵之观点,对新的作法仅能提供有限的背景资料。
从1602年到1733年,英国侵占了北美大西洋沿岸的富饶土地后先后建立了 13个殖民地,组织殖民的是贵族与商人。在他们的统治下原来开发北美的印第安人几乎被消灭了。代之以来自欧洲各地的难民,他们本为避难逃离欧洲,可到了“自由的乐土”之后才发现事与愿违。英国要使北美成为它永久的原料产地和商品市场,从各个方面压制北美经济发展。到约翰·迪尔西迁到伊利诺伊州开始创办公司时,公司的原材料——优质钢材,依然是从英国进口,可见这种经济压制影响的深远。此外,英国政府还限制北美人民向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移殖。这当中使用了不少愚民的手段,致使后来移民潮出现时,仍有各种有关西部是荒凉、贫瘠的言论。这种言论使许多美国人深信不已,甚至可以见诸于美国政府官员提交给总统的报告之中,说来可笑。
尽管如此,北美的经济仍在不停步地发展起来,波士顿成为最大的港口,造船业兴盛起来。商业、纺织、制铁、木材加工都发展起来了,而且产品可以与英国竞争。约翰·迪尔公司乘势而起,与百多年北美经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而移民潮的出现使约翰·迪尔跻身于移民行列,从此开始了他和他的公司的发家史。
第二节 西进运动和汹涌的移民潮
平凡的身世
约翰·迪尔 1804年出生于美国佛蒙特州的一个小城镇,他的父母像许多在佛蒙特州定居的人一样,是从欧洲来的移民。他的父母原籍英国威尔士,1790年经加拿大来到美国佛蒙特的路特兰。父亲是个裁缝,母亲是其帮手。
正是出生在这样一个平凡家庭的约翰·迪尔,日后竟成为风靡一时、被喻为“给世界以铁犁的人”。
1837年,一个叫做约翰·迪尔的铁匠铺在伊·格兰特镇开业,其主人正是约翰·迪尔,后来,他成为世界级的企业家,被美国人当做民族英雄来加以崇拜。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从事起了铁匠这一行当,尔后又考虑改良农业机械,并背井离乡来到当时人烟稀少的伊州,此后在事业上一发而不可收?
这就不能不从19世纪初的美国社会谈起。
从美洲大陆被发现直到 18世纪中叶,农业在这片土地上的发展极为缓慢。在此期间,农业人口在全国人口中的比例、农业生产方式、以及农业技术的运用等,几乎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变化。
1837年的统计数字表明,农业人口在当时和非农业人口的比例是9:1。也就是说,90%的人口从事的是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农业生产,而只有 10%的人口生活在城镇。农民们沿袭着上千年人类最古老的农业生产方式,“春耕、夏管、秋收、冬储”,一成不变,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当时社会经济的主流。在大田里,2个壮劳力加 8头牛需要一天的时间才能耕出一亩地。
一个农民需要从早到晚的一整天时间,才能播完10亩地。至于能收获多少,他们心里一点上数也没有。
19世纪,美国各个部门的生产过程都是传统性的。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大多是小规模的和个人经营。造成落后的原因很多,直接原因则是当时的美洲正待开发,各方面的配套建设远没有形成规模,再加之奴隶制度也还没有根除。由于生产手段落后,再加上地理上迅速扩大,所以劳动力十分紧缺,农业上尤其如此。
大量的可耕地,大量的可开发资源展现在人们面前。但要把它们变成口袋里的钞票或桌上的面包,则是需要动一番脑子的。显然,发展生产技术成为摆在首位的事情。约翰·迪尔敏锐地看到了这一点。
新大陆的发现是和资本主义制度几乎同时产生的。约翰·迪尔的家庭移居到美国时,正是资本主义宪法和政治基础确立的时期。1840年以后,美国农业经济和乡村经济才开始向工业经济和城市经济转变。在这几十年里,美国经历了生产和分配过程中革命性的改变。在这场革命性变革中,约翰·迪尔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的确是个弄潮的好手。他十分清楚自己做过些什么以及正在做什么。他是个实干家。
约翰·迪尔年青时代并没有念过什么书,这可能是因为家境贫穷的缘故。但他的母亲是有文化能看书写字的人。约翰·迪尔的文化知识多数是从她那里学到的。直到约翰·迪尔而立之年,他仍然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
他喜爱自己的手艺——打铁,并以此为职业。但时运不济,使他向往能够自己拥有一个铁匠铺的愿望屡屡夭折。在这期间他厮守在生他养他的佛蒙特州,没有出过远门,最多也只是在州里从这里迁到那里。因为当时农业经济在佛蒙特州不景气,而铁匠行业主要是为农业的;农业的萧条使得约翰·迪尔疲于为生活奔波。他曾经三次拥有了自己的铁匠铺,但新建不久屡屡被火灾吞噬。时间之短,使他连借贷的资金都还没有偿清。他娶了妻子,建立了家庭,并有了四个孩子。他依然靠打铁为生,靠给雇主锻制四轮马车上的铁轴等手艺话,勉强维持家庭生计。在这三十多年里他没有闪现一星半点的火花使人们去注意他。他安静地、辛劳地、元声无息地打发时间。然而这三十年中,他并没有把自己的经历虚抛浪掷。他不仅用自己的双眼、双手和头脑学会了几乎有关锻制铁器方面的一切知识。并且学会了商业方面的一切必要的知识。这对他以后到伊利诺州赤手空拳创建公司大有裨益。这期间他当过铁匠铺的学徒,当过专业修理农具和马车轴的雇工。他于的活很杂,但都与农具有关。
1836年,当约翰·迪尔认为自己羽翼丰满的时候,他离开了佛蒙特州。他仅带了 100美元,却信心十足地来到美国中西部地区的伊利诺伊州闯天下。有人认为当时的约翰·迪尔也还只是个铁匠。他之所以离开自己的家乡,离开妻子和家庭,是因为当时佛蒙特州农业十分不景气,靠农业为生的铁匠生活可想而知。而且当时的约翰·迪尔还欠了一屁股的债,但事实并非如此。
约翰·迪尔当时是有自己的打算的,甚至可以说是有深谋远虑的。首先,他的一技之长,使他充满了信心和希望。他的父亲威廉·富纳德·迪尔便是一个手艺不凡的裁缝。我们知道,当时佛蒙特州的居民多数是从欧洲大陆移居而来的,他们来自不同的民族和地区,在服饰方面自然千差万别。在这样的环境中当裁缝,只有裁剪出适合客户需要的而且满意的服装,才能保证自己的生计。他的家庭在佛蒙特州定居下来而没有发生较大的迁移正说明了这一点,他父亲从“荒年饿不死手艺人”这一信条出发,让约翰·迪尔从少年时代起就开始学习一门糊口的手艺。因此,约翰·迪尔 17岁便开始以自己的手艺谋生,不久即成为远近有名的铁匠。但当时,佛蒙特州的农业仅仅是为了满足口粮的需要,农户打出的粮食除日粮外,很少用于交换。尽管新的社会制度已经建立,但在农业上仍然是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农具的铁匠制造业,显然是难以有大的发展的。约翰·迪尔当时在佛特州的Salis-bury、Heicestre、Brandon、Newhampshire、Boston等地谋生。这当中他有过自己的铁匠铺,也给他人打过工,从中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同时也使他认识到尽管铁器制造业很有前途,但在佛蒙特州仅仅是维持生计而已。常言道,树挪死,人挪活。要想有发展机会,就必须去闯天下。另外,这与妻子对他的长期熏陶和影响也不无关系。约翰·迪尔没有念过几天书,仅能认字。但他的妻子却受过良好教育,并在 Middlebury的青年女子学校执教,甚至从 1814年—1819年,她主管过这所学校,显然,约翰·迪尔从她那里获益匪浅。正是他妻子,给他讲述了有关西部的知识,才激发了他对那块神秘土地的憧憬。因此,日后当人们发现约翰·迪尔参加学术讨论会并发表看法时,如果能想一想他妻子,就不会感到惊讶了。约翰·迪尔自己也承认,对于他的事业的成功,妻子是功不可没的。(待续)
学徒生涯
从约翰·迪尔学徒期间的信件中可以看出,他受的教育是很初级的,普通的拼写和语言都掌握得很有限,更不用说古典文学了。曾有人猜测他上过学,但没有可以证实的凭据。更可靠的说法是他在十来岁时就工作了。早期,他受雇于一个叫艾帕费拉斯·米勒的制皮商。史料记载,当时的美国社会,小学文化就是知识分子,能够把中学上下来的人,被社会普遍认为是受过高等教育的。
约翰·迪尔的妻子,迪玛莉厄斯·兰姆,曾就读于艾玛·威拉德夫人在MID的女子学校。约翰·迪尔很有可能是在 MID和迪玛莉厄斯相识的。当时的父母们都乐意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因为那里可以提供比乡村学校更好、更高等的教育。迪玛莉厄斯起初曾和她的哥哥查理。兰姆住在一起,后来在MID定居下来。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的迪玛莉厄斯和约翰·迪尔的结合很显然是出于爱情的动机。照今天的姑娘们看来,这种方式的结合是无法理解的,因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往往给自己定上一个较高的价码。年轻的约翰·迪尔的相貌从照片上看确实不错——结实的身板,高高的个头,深邃的目光,生就可以上画报封面的面庞。但这位姑娘看中他,绝非出于情调的浪漫,而是钟情于他的手艺。对于生活在一个新生国家的公民而言,在大多数土地仍需开发的情况下,有技术就意味着有生活能力。这正如一位英国哲人说的:“技术就是权力”。迪玛莉厄斯是否受过霍氏哲学的影响不得而知,但约翰·迪尔在他的一生中贯彻的正是这样的经营原则——技术创新就是公司的生命线。
从10岁就开始做工的约翰·迪尔到17岁时开始了与他日后事业有直接关系的学徒生涯,时为1821年。当地有个远近有名的铁匠,人称本杰明·劳伦斯上校。可能是约翰·迪尔家庭的关系,或纯属偶然的原因,17岁的迪尔成为了他的学徒。学徒第一年年薪 30美元,以后每年增加 5美元,这样到出徒时,他就可以每年拿到 40美元。按照现在的生活标准看,这似乎是一笔小孩子的零花钱·但在那个时候,薪水标准都是如此。好在迪尔还可以得到食宿条件,有衣服穿,而且有机会读书、学习写字和算术知识。
那个时期,社会对铁匠的需求是必不可少的。尽管有时需求量不大,但从钉马掌,到做水壶、盘子、煎锅到生产各式农具,如草耙、叉子、大镰刀和耕犁都离不开铁匠。此外,为当时数量众多的公共马车和磨坊提供铁制零件。因此,劳伦斯上校的店铺总是忙忙碌碌的。这对一个新学徒来说,很有益处。
其实,活都不算重。约翰·迪尔以劳伦斯家庭中一员的身份住在一个舒适的家里,一直到 20世纪还有这一寓所的旧址。铁匠铺在山谷中的河岸上(现在已经是文物保护地区了),约翰·迪尔每日清晨下山去工作,晚上回到家中。使他感到惬意的是劳伦斯的千金梅莉萨。有资料表明,迪尔在发妻去世以后,曾来到米德伯雷要梅莉萨作他的续弦,但天不作美梅萨也丧偶并改嫁他人了。
19世纪 20年代为约翰·迪尔打下了未来生活的基础。他学徒期满后,开始作为一个熟练工人,同时受雇于威尔斯和阿伦两个铁匠。此时,他的母亲去世了。他的父亲早年在回英国的途中遇上海难,已早于他的母亲谢世。现在留下了他和乔治、伊利莎白兄妹三人。其弟乔治很小就离家“自谋生路”了,伊利莎白在母亲去世十年后也外出谋生。
约翰·迪尔一直奔走于威尔斯和阿伦的铁匠铺之间。这两家店铺都在MID的大街上。此时的迪尔已远近小有名气。给人的印象是个麻利而细致的年轻手艺人。一年后,欧齐亚兹布尔上校找他·请他到伯灵顿村南头的地区去,因为那里需要精致的铁制品。此外,布尔买了 30英亩的土地,正在修建一个锯工厂和一个亚麻料油坊,很需要工匠。此时的迪尔已成为一个多面手:不仅是铁匠,与铁匠有关的木工手艺和建筑铁匠铺的技术(包括打土坏、房屋结构设计、选料、建筑等)他也都无师自通了。
1827年,约翰·迪尔和迪玛莉厄斯结婚,不久,搬到了MID北面的弗吉尼斯。此后是一连串的搬家。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迪尔一家,而是美国社会普遍的风俗。这种生活方式一直到今天仍然随处可见:不管有钱没钱,美国人就是喜欢搬家。而当时的佛蒙特州的经济状况是整个新英格兰北部地区的缩影:农业经济不景气,农产品在城市中的市场还没有建立起来,农民要满足需求,更多依靠的是自给,而不是专门的手艺人。这迫使约翰·迪尔不得不成为一个多面手。用自己的产品或劳动换取必要的生活费。经济的拮据·也是他多次搬迁的原因。制造农具所斋的器材和持家所需的物品都需要钱来购买,而铁匠的收入实际上很低,而且竞争十分激烈。1822年在MII)就有 7位铁匠·在弗吉尼斯,建立了麦克维的铁匠铺。19世纪早期,这里己有两家铁匠铺。迪尔以其“擅长制造工具”而受雇于那里的铁饼厂。
1829年,迪尔满怀希望地用仅有的一点资金从一个叫斯蒂芬斯帕克斯的人手里买了一块地,盖起了他自己的铁匠铺。这是他多年的梦想。1831年,迪尔又建了一个新铁匠铺,这倒不是生意越做越兴隆。而是厄运和他永不安分的性格使然——场场大火将他心爱的铁匠铺一个又一个地夷为平地,于是无所畏惧的迪尔一次又一次地重建新的铺子。照常人而言,遇到这种情况,早就易弦更辙,洗手不干了,可迪尔在铁匠这一行上却是“咬定青山不放松”。日后人们在回头琢磨约翰·迪尔创建经营公司时期个人的经营之道时,往往认为是上天赋予了他这种良好的个人素质,并把他说成是传奇般的人物。其实,由此不难看出,迪尔也是个凡人,只是在对待凡人所面临的困难时,他的态度与凡人有所不同:他总是奋斗不息,迸取不止。这正是他及他的公司日后发达的根本原因。
在佛蒙特州的日子里,迪尔有了儿子和女儿。此间,他干遍了各种各样的杂活:给人当雇工,给公共马车包铁皮,在驿路上干铁匠活,等等。这和日后发了迹的迪尔相比,容易令人想到“管夷吾”、“万里候”、“孙叔敖”之类的人物。按中国的说法叫“天将降大任,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迪尔的手艺在荒年中没有荒废。民间流传的故事讲,迪尔做的草叉非常有名,以致于著名的圣约翰斯伯雷·费尔班克斯天平公司都曾试图劝说迪尔去为它工作。另外一个传说,把迪尔说成一个极善于精雕细刻的工匠,他可以把草叉的齿磨到“能像针一样在草垛上滑迸滑出”。还有,他的铁铲和锄头“不像其他大路货,它们的表面像缎子般爽滑,因而上面的泥上很容易擦洗”。他之所以无法快速致富,主要是因为时事艰难。试想,主要以农业为依托的铁匠行业在农业经济萧条的年份怎么会有好的年景呢?
9世纪30年代的佛蒙特州年景一直很糟糕·土地不再受到重视,同全国情况一样,这里也出现了土地上的投机狂热。
1836年的《硬币法案》——SpecieAct造成土地投机信贷骤减,引发了被称为“1837年大恐慌”的经济衰退。佛蒙特州的大多数人使问题进一步恶化,其根源便是“绵羊风潮”,那时佛蒙特州正史无前例地扩大绵羊养殖的规模。1840年,全州的存栏量为什150万头,几乎每人6头绵羊。1837年出版的一本小册子《几个城镇和地区绵羊数量的统计概况》表明,这些牲畜在佛蒙特州星罗棋布,几乎每个镇子的存栏数都在1000只以上,其中几条大河周围的城镇甚至达到10000只,由于羊毛价格一直看好,佛蒙特州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单一的经济模式。正如州长在 1842年所说,“我们的居民如此依赖于羊毛的生长,以致于这种东西可以被称为本州的主要产品了”。养羊适于规模养殖,所以佛蒙特州正在经历着英国“圈地运动”的翻版。很显然。这种运动的后果就是我们已经在英国历史上看到的“羊吃人”,即大量农业人口被从土地上赶走。1834年,佛蒙特州的一期《温莎报》写道:“要当心‘西部热’,最重要的是不要把你的农场卖给你富有的邻居当牧羊场。”
在这股单一经营热潮的强烈冲击下,佛蒙特州很少有人再对种植业进行商品化。因为养羊除了草场外,只需很少的劳力和资金,显然,佛蒙特州农场里的庄稼汉们在传统式的农业生产上面临着十分黯淡的前景。
这对以铁匠为生的迪尔是个打击。一些靠铁匠支持的农业活动开始萎缩。马车依然要造,要修,但由于失去了广阔的种植业、养殖业,铁匠难以充分发挥作用。这种形势使迪尔在Hancook的铁匠工作难以为继。不仅对迪尔,对多数佛蒙特人而言,移民已经变得越来越吸引人了。1830年以后,离开佛蒙特州的人与日俱增,在移民官刘易斯·斯蒂尔威尔看来,这股移民倾向已“从一条缓缓流满的小河变成了春汛般的洪水”。
移民的方向几乎一直是向西的,因为西部新土地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强烈了。开始仅仅是向着离东部海岸近的地方,接着便穿过坎伯兰隘口,直奔俄亥俄河口。到了迪尔那会儿,移民已开始涌向中西部大草原以西的地区,再后来,终于到达了大平原和俄勒冈地区。每一次美国的移民浪潮都以它特有的夸张方式大肆宣扬。随着土地销量成倍地增长,土地投机事业也就大量增多了。
在移民者反馈的信息中,人们看到的是希望与兴奋。当然,开拓者们或拓荒者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例如,要使草原成为良田,任务极其艰巨;在未开发地区要定居下来,会遇到种种障碍;特别是使人们不寒而栗的是西部地区的高发病率。当时,人们对西部人的印象是满脸的黄色加上惟悴的神情。只要看一看准的面色中有红润的光泽,就可以肯定他是刚刚从东部来到西部的,尽管困难重重。条件很差,人们还是对西部抱有十分乐观的态度。民间曾流传这样一个小故事:那里的医生往往处于待业状态,因为人们得的病几乎一样·所以可以通过几乎相同而简单的办法就可以治愈病症,后来,几乎每个人都成了自己的内科大夫,并且干得十分出色。从早期的英国殖民者来说,为了使自己成为北美大陆的永久主人,或者说使北美成为英国永久的原料基地,它采取厂种种手段限制向西移民,以有效地控制北美,到迪尔时代,这种态度已经在一些人中形成固定的观念。佛蒙特州的一家杂志写道:“我们相信州长会遏制这一潮流,采取有效措施来镇压之,现在该作个样子给人们瞧瞧了。”《伦敦季刊》在1822年评论说:“我们成千上万贫苦农民在精明的骗子的诱使下,离开家乡到达那里。在去往迷膝的荒野途中,他们花光了仅有的盘缠。此刻,他们因绝望而惟淬,并怀着一颗颗破碎不堪的心奔向那一片陌生的坟墓。他们无法回头,故土再也不会听到他们的消息了。不幸中的所幸之事是,上帝给予他们体质使他们无法适应那里的气候,使他们像飞蛾在能飞时谢世一样,减少了弥留于人世的痛苦。”
对于移民行为持批判态度的观念也同样得到了当时一批文人墨客的支持。他们没有从事过农活,那时西部是不适合他们迁居的。1842年到过伊利诺伊州的查理·狄更斯对大草原的评价:“画卷是如此宏伟,它的平坦广阔使人无法再想象出什么,但又使它本身变得平淡元奇,束缚了它的福祉。我有一点自我兴奋的感觉,这是一种从苏格兰的荒野中激发的感觉,甚至是我们英国的丘陵草原唤起的感觉。”英国作家哈丽特·马蒂诺在 1836年到了伊利诺伊州和大草原后得到的结论是:“大草原是孤寂、凄凉的。当我见到一个居民家的小孩子跑出来玩耍时,我产生了一种再也无法找回的感觉,看上去就象坐着独立舟被送到密歇根湖上。”就连詹姆斯·门罗——后来成为购买路易斯安纳行动中的主谋,在 1786年写给托马斯·考斐逊的信中也把西部称作“贫瘠的土地”、“永远不会有足够的居民以便其成为联邦中的一员”。
很显然·对于大草原的潜力,“劳心者”惊人地缺乏远见。当然,这也太难为他们了,因为在19世纪前20年中,伊利诺伊州北部大草原上的许多地区还没有村落出现。
作为“劳力者”的庄稼汉们却表现出不凡的胆识。它们从西部寄回的书信和捎回的口信却众口一词他说:“我见到的玉米秸上的穗子比我够到的地方还高。你可能会以为这是吹牛,但确实是如此”;“这是一片流淌着牛和蜂蜜的土地”;“我已经种出了过去在缅因州十年才能种出的庄稼”;最给劲的话是:“我们的庄园叫做天堂”,不会有谁再想着回去。这些惊人的谈吐,在当时的官方资料中当然是看不到的。
佛蒙特州的移民运动带有明显的群体特征:很多佛蒙特人迁人和定居在了伊利诺伊州。如佛蒙特州本森市的居民1832年一起迁居到伊利诺伊州的杜佩奇县,形成了一个“基督教殖民地”,并立志在未开发的西部建起学校和教堂。又如在伊利诺伊州出现了一个叫佛蒙特的镇,在密执安州则有个叫佛蒙特维尔的地方,这都是佛蒙特州移民者势力的结果。
从总体来看,在西进的居民中,来自佛蒙特州的人口并非很多。1850年的全国人口普查表明,伊利诺伊州大约有850000人。其中来自佛蒙特州的居民排在第九位,有11381人;马萨诸塞是第十位,有9230人。佛蒙特州人口在新英格兰6个州中排例倒数第二,但在伊利诺伊州的个别地区,来自佛蒙特州的居民则为数众多。例如,在北部地区,从新英格兰来的人占了很大份额,而这当中又以佛蒙特州力最多。这些新英格兰人平均年龄在 40岁以上,“少夫少妻的居民是罕见的。”
如果说伊利诺伊州后来被证明“确有惊人的潜力”的话,那么潜力的激发者就是这些迁人的庄户人家。在这些家庭中,成员个个是出色的庄稼把式,来自新英格兰的农业方面的经验使他们在大草原上得以大显身手,开始时,他们以农事为出发点,开垦草原,建起木头的谷仓和简陋的篷屋,谷仓高大而宽敞,一家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就按英国老家的方式,约请四舍的邻居帮忙。这样,在大草原上便建起结构简单但十分实用的谷仓。这种程式化的劳动,使人们用一天的时间就可以完工。之后便是丰盛的晚宴,大家在火堆旁吟唱起舞,尽兴而散。直到今天,美国西部仍然有这种方式的农业活动。当然,许多人已离开了农业部门。他们办起了工厂、百货店或小旅馆,一部分人还加入到商人和专家的行列中。这充分显示了美国人品质最显著的一面:雄心勃勃。约翰·迪尔就是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怀着一颗雄心,来到伊利诺伊州的。他的身体中,流淌着冒险者的血液。
直到19世纪50年代,伊利诺伊州南部人还对从新英格兰地区来的移民抱有种种偏见,认为他们不诚实、自私,是守财奴,称之为“北方佬”。当然这些“北方佬”对原来的伊利诺伊州居民的这种偏见,也给予了回敬。认为他们的南方邻居如同“营养不良的蒙昧状态中的懒惰运动”,仅仅满足于“两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
1825年开通伊利诺伊运河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沟通了世界级大河密西西比河与世界上最大的淡水湖群,使湖群的纵深进一步扩展到了大西洋,大大便利了西进移民。河上的交通很快红火起来,工程的贷款在几年的工夫中就偿清了。随着运河的开通,原有的也被进一步拓宽。
西进的人们乘坐驿车或自家牲日拉的马车聚集运河沿岸后。有些人乘运河上的船沿俄亥俄河向西延进。而另一部分则继续乘着汽轮到达密执安州的底特律,尔后乘驿车到密执安湖东部的某个港口,再乘船到芝加哥。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到达西部大草原的途径,尽管从里程上计算,当时普遍被认为不是条好的路线。
伊利诺伊州位于美国中西部地区,密西西比河东岸。它的东北部是五大湖之一的密执安湖,东部是沃已什河,南部是俄亥俄河,境内又有密布的水系,仅就密西西比河而言就有伊利诺伊河、卡斯卡斯基亚河、罗克河等支流,覆盖该州一半以上的土地。密西西比河流域面积之广大可占全美国领土面积的三分之一。而密西西比河干支流多流经平原地区,水量丰富,每年输入到海中的水量相当于100多个刘家峡水库所能容纳的水,登上密西西比河上的货轮。东通大西洋,南达墨西哥湾,几乎可以驰遍大半个美国。五大湖被喻为“美洲大陆地中海”。强大的冰川运动造成的这个湖群,由当时和此后相继建成的运河,与密西西比河、墨西哥湾、大西洋沟通连接起来,成为美、加问重要的农产品、矿产品产地和重要工业区。
伊利诺伊州位于密西西比河水系和五大湖水系的联接处。它得天独厚的交通条件,加之那里肥沃的土地,温带大陆性的气候。使当地的一些有识之士不无感慨地预言这里将是“世界的大粮仓”。
伊利诺伊州对于东部来的“北方佬”简直是太有诱惑力了。约翰·迪尔感知到这种诱惑力,可能是通过道听途说,但更可能是通过他的受过良好教育的妻子的讲述。约翰·迪尔西迁肯定得到了迪玛莉厄斯·兰姆的支持甚至鼓动,兰姆在约翰·迪尔西迁后承担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她对于约翰·迪尔在事业上的支持是功不可没的。1833年迪玛莉厄斯带着孩子们来到伊利诺伊州找约翰·迪尔,这时的约翰·迪尔已经在伊利诺伊州把自己的事业铺排开了。
美国19世纪西进运动史诗中最精彩的一幕发生在19世纪30年代。这个时期,中西部地区受到了来自这个东部特定地区、特定人口的影响。这些人就是新英格兰地区的“北方佬”,约翰·迪尔便是其中之一。
约翰·迪尔西迁前的境况是:因屡次蒙难而使自己变成了个有名的“债务人”。但他有一手漂亮的铁匠活,来伊利诺伊州赚钱谋生并非难事。1836年 11月的某天,约翰·迪尔带着几件工具和一点盘缠离开了Hancock,奔向大草原。他的特定目的地是伊利谐伊州的格兰德特。
他没有携家带口。他的子女 (8岁的弗朗茜斯及其三个妹妹——6岁的珍妮特,4岁的艾伦和两岁的弗朗斯)和他当时正怀孕6个月的妻子迪玛莉厄斯都留在了HANCOCK。32岁的约翰·迪尔没有马车·没牲畜,没股本,一无所有。他在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了他的事业。真有点空手套白狼的味道。
第三节 时代性难题——黏土和大草原的拓殖
大草原是如何形成的,是一个今天还需要人们解决的问题。他们所清楚的是,印第安人早期曾在那里放火烧荒,许多虫子的巢穴以及蛇与臭虫被烧了,幼树干死了。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在温度、风、湿度、降水和地形适宜的条件下杂草又重新茂盛生长,最终形成了草根密布且极难穿透的土壤“加之气候的因素,这种黑色的黏土肥力十足。这时新来的移民来说,无疑是一种慷慨赐福。当时,有人形容这种上壤时说;“你只要在夜里往地上插进一根橇杠,天亮前它就会长出许多十便士的小钉子”。
但是,黏性腐植质土的这种特性对早期的农民来说也是一种灾难。只要土壤中含有一点水份,它就会变得黏劲十足,简直可以黏附在任何东西上——特别是黏附在犁上。在开荒之后第一次犁地时,这种黏附现象最为显著。
早期的移民们把东部适合于沙质土壤的轻便犁带来中西部进行垦殖。粘在犁上的土壤给开垦草原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农民们不得不带木片,每前进几码就要停下来把粘在犁上的黏土刮掉。因此,19世纪 20年代和 30年代,来到伊利诺伊州的农民,许多人不去开垦草原,而是去开垦林地,就象他们的祖辈在东部做过的一样。他们几代人都抱着一种毫无根据的错误观念。他们认为,草原不如林地的土壤肥沃,因为:如果草原的土壤有充足的肥力,那么也会生长出参天的林木。他们还根据草原地区缺乏淡水和河流的表面现象得出推断——在那些开阔的土地下面一定不会有很多水。因此,“到橡树长得最高的地方去,那儿的土地才是最肥。”几个世纪以来,草原上的野草的纤维根系制造出了含有大量天然肥料的腐植质。草原上相互缠绕的草根泥本身则有利于防止钙和其他矿物质的损失,而这些都是植物的养料所需的成份。与肥沃的棕色淤泥以及平原地上的黑色黏土相比,草原林地含有的有机物要少得多。
移民们起先在草原上开垦草地主要是为了省事,因为在草原上一天可以开垦出3英亩的田地,而在森林中要开这么大的一块地,至少要一年的功夫。
后来,人们看到在草原上的邻居已经在收成方面超过了林地的开垦者时,所以林地对人们的吸引力除了那可以盖房的木材外,就没有什么了。
在草原上耕作的另一个限制是铺满草原的厚厚草皮,这些草是经年累月生长形成的。草根交织的密集程度,可以便生长在这里的小柳树致死。人与自然在这块土地上较量着。牲口、铁犁夹杂着草原中草皮发生的瘴气,还有人和牲口身上的臭汗,混合着露水和泥土,构成了中西部特有的图景。
很快,大量出现在中西部各种报纸和杂志上的农业新闻,开始引发了一场至关重要的大讨论——用什么农具最便于开荒,下犁的深度应该掌握在什么火候,犁沟应该多宽才省力省时,开荒最佳时间应是一年中的哪几个月……但最令人头疼的问题还是割断并翻起草原上那层厚厚的草皮。《草原农民》以图解的方式告诉人们要从颈部给那些“可怜”的杂草以“致命的一刀”,这样才能使它们尽快死掉并烂掉。使用这一方式有效的手段,当是一种 125磅的大家伙,我们姑且叫它“大犁”,因为只有多达8——16头的牛才能拉动它。在没有草皮与枯树桩的平整的土地上,四对至六对牛被套在大犁上,犁出的沟有16至24英寸宽。这倒很容易让今天的人们了解那个时候“开荒”的图景,然而,“使用这硕大无比的家伙是否真的很聪明”,则是引起激烈争论的问题。
事实上,对一个农民来说,用那么多牲口来拓荒,每亩要付出4美元的价钱。但农业上传统的生产方式是很难改变的。直到 1857年,大量的草原开垦还在用“大犁”加上6头牛的方式来完成。
由上不难看出,当时的农业工具极需改良,以适应大草原的农业生产。
巧匠约翰迪尔
有人说,约翰·迪尔公司真正的起步时期应该是从莫林开始。这似乎有理。但若真正考察约翰·迪尔创办企业的时间,应该说是从他一到格兰德特就开办的铁匠铺子算起。
美国企业在管理上的沿革在19世纪40年代仍然受着技术上的限制。无论是在传统的商业还是在生产企业中,仍然保留着传统的形式。在制造业中,一些简单的机器已经在很多工作上取代了工人,但这些机器赖以驱动的还是传统的能源。约翰·迪尔铁匠铺所依赖的就是人力和畜力,而且以规模小和个人经营的特点。在现在的人们看来,很难命名其为企业或公司,但它们确实具备企业的一切条件和内在性质,“而且当它们获得法律形式时,它们就成了合伙公司”。
约翰·迪尔第一个夏天在租来的地上建起一间小铁匠铺。铁匠铺的建成又一次体现了约翰·迪尔在这一行中的超人技术。当时,伊利诺伊州格兰德特地区对铁匠行业的需求是很大的。在约翰·迪尔到那里时,整个地方只有几家铁匠铺。建造铁匠铺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至少在当时而言),对于空手起家的约翰·迪尔更是如此。在建造过程中,关于锻炉的垒砌,木桩的设立,大梁和檩椽的结构,以及如何使新建的铁匠铺避免类似于佛蒙特州的灾难,都要细心琢磨,精心设计。这不仅需要充沛的精力,更需要长期的经验和因地制宜的灵活思路。显然,约翰·迪尔在新英格兰学的建筑技术此时帮了他的大忙。后来,人们带着缅怀的心情和考古式的研究心态来寻根时,连伊利诺伊州大学的专家们都不得不承认——“约翰·迪尔在铁匠铺的建筑中运用了他在铁匠这一行中的本领,从而在布局上出现了创新,而这种布局被一致认为是‘很实际的布局’”。同以往的铁匠铺相比,迪尔在锻炉一侧增建一个伸出 22英尺的部分。这样,便有了一个宽 26英尺、长 53英尺的造犁空间。
心灵手巧的约翰·迪尔,很快在当地出了名,他的小铁匠铺常常门庭若市。他没有今天的人们所享有的舒服的礼拜天,他忙着锤、锻、淬火、铸、装……但他似乎有使不完的精力。他在制造农具方面的手艺很快表现出来了,在佛蒙特州摸索出来的一些打磨草又和铁锹等器具的手艺使他很快成为格兰德特地区公认的多面手。
当地有这样的传说:约翰·迪尔有一次带着几把草叉来到一个经验十分丰富的俄勒冈农具商面前。在商人对农具挑剔的眼光下,约翰·迪儿二活没说,在众目睽睽下把草叉放在地上,奋力地在叉齿上踩来踩去,把叉齿踩弯,尔后扬长而去。人们以为约翰·迪尔是在歇斯底里,或在做什么恶作剧。是啊,有谁会把自己心爱的农具当破烂糟踏呢!尤其是在那些视农具如同命根子的人们的眼中,这种行为更是不可思议。当约翰·迪尔,刚刚走开,人们却发现叉齿又弹回原来的形状。俄勒冈商人几乎是在怀疑自己的眼睛。他叫回约翰·迪尔,小心翼翼地征求约翰·迪尔的同意——他自己也要踩一踩试试。约翰·迪尔爽快地答应了。商人还是不放心地问道,如果踩断了怎么办?
“我来自担损失”,约翰·迪尔答道。商人踩到草叉上,再三印证了根本没有什么骗局时,一改以往挑剔的态度,收下了迪尔的全部货物来销售。
其实,在当时中西部和西部地区,不乏象约翰·迪尔这样的优秀机器制造者,问题是如何说服农民采取行动来购买他们的产品。约翰·迪尔名声鹊起的根基是他的产品质量,这不错,但使他的生意获得成功的主要因素还是他的营销能力。
1838年,即约翰迪尔到达格兰德特第二年,小镇的商业基础可说建立起来了,这当中包括一家锯木厂,一家磨坊,一家乡村商店,自然还有约翰·迪尔的铁匠铺,约翰·迪尔在大草原上的事业算是铺排开了。此时,令他高兴的另一件事,是他的妻子迪玛莉厄斯·兰姆带着孩子千里迢迢也来了,这当中就有刚刚出生不久的他的儿子(未来的约翰公司的继承人),约翰·迪尔从此开始了他大器晚成的人生里程,而他的公司刚刚晨曦微露。
“奇迹”出现了
约翰·迪尔的犁,厚度约0.228—0.238英寸,长度约在10—12英寸间,犁头和犁棱是钢的,犁壁本身是锻铁的。这种犁壁结构违犯常规的犁,基本上是一个平行四边形,向下弯成凹面。可以肯定地说,约翰·迪尔在犁壁特殊曲面的形状上花费了很多心思,因为这种形状将决定犁头划过的土壤被翻起的程度和犁地的深度。平行四边形的结构设计,一个角锐利无比用来插入任何土壤。从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可以知道,作用力是要分散到四边形的另外两边的。一边受力后可以便犁向正前方运动,并把土翻动;一边受力后直接作用到犁与土壤接触的一面,并产生向上的作用力,使犁插入到土壤中的深度适当,这两股分力在受到犁柄的牵引下产生出向前的合力,直插上壤,在犁壁划过黏上时,曲面的形状足以使黏土被翻起,而光滑的犁和巧妙的设计,使犁壁与黏土之间的合力小于黏土之间的粘合力,从而彻底解决了黏土粘犁的时代性难题,巧妙到家了。
对于没有念过几天书的约翰·迪尔而言,这张犁的诞生足以说明他在日常的工匠经验积累中,已经实际掌握了机械力基本的理论。当然,文字性的力学理论与他是无缘的。
据说,约翰·迪尔在制好钢犁之后,曾亲身下到罗克河谷的田中,驾着牲口犁出了第一条垄沟。结果,满是腐植质的黏土确实彻底脱离了犁壁。芝加哥的一个新闻记者在 1926年把这个经过大加描写了一番。他写道:在罗克河对岸,站满了从乡村各处来的观摩人群,其中有男人,妇女和孩子,有坐车来的,有骑马来的、也有徒步来的。他们三三两两站着,有些人认真地讨论着什么,有些则呆呆地默默不语,所有人都因兴奋而显得紧张。历史性的一天终于来到了,那个来自佛蒙特州的曾声称能做不可能做到的事的年轻铁匠就要证实他的声明了。那张他用报废的钢锯刃做成,用一只划艇带过河来的新奇的犁,这会儿就套在他从农民克兰德尔那儿借来的马的身上。“驾—”他抓着犁的扶手喊了一声,他在地里朝前走着,所有人都跟在后边。啊,奇迹中的奇迹——一条整整齐齐的垄沟,一条由油汪汪的黑土堆出的整整齐齐的垄沟出现了,不可能做到的事,他竟做到了。他们终于找到了一张能干活的犁——它劈开密西西比河谷那肥沃的淤积土,却不会把土带走;它能象农民说的,把它自己刮干净。
在这个 1837年的夏日,男人们把帽子高高地扔向天空,叫着“好”,互相拍着肩,妇女们在欢呼,孩子们手舞足蹈。一个时代性的难题被征服了。
据说这段故事还被做了伊利诺伊州小学生识字课本里的范文。
不管怎样写、渲染都无关紧要,问题的实质是:约翰·迪尔的犁刮去了伊利诺伊州最粘的土壤。
但有两点需要说明:
(一)当时约翰·迪尔的犁不是完全用钢制造的;
(二)他也不是唯一的把犁交给世界的人。
关于第一个问题。早期的英国殖民者对于北美大陆上的制造业有着许多限制。这种限制不仅限于钢材的生产,许多产品都存在类似的问题。到了约翰·迪尔的时代,对质量较高的钢材的需要,美国仍然要依赖从英国的进口。匹兹堡的公司是参与钢材进口的主要公司,一家叫内勒的公司在纽约的分公司购得钢材(后来约翰·迪尔公司直接与内勒公司联系钢材的进口),经过长距离的运输才能到达伊利诺伊州。钢材经常在路途上经受日晒雨淋而出现腐蚀,因此,需要精心地打磨才能平滑,遥远的路途使钢材的成本直线上涨,加上打磨工艺的处理,使钢的制成品价格十分可观。如果在犁的制造中全部使用钢来作为原料,对于刚刚开张的约翰·迪尔公司来说,在资金上是个问题,因为购买钢材需要支付大量的现金。另外,对农民而言,全钢制的犁,在价格上的压力也会使他们中的多数望而却步。
事实正如人们看到的,约翰·迪尔的犁是用某些组合的方式制成的。换言之,犁的重要部分是钢,而其他部分则是“条形铁”和“弹簧钢”,即渗碳钢或淬钢中的一种和铸钢的组合体。
1841年中期,伊利诺伊州的加利纳的报纸上出现了这样的广告语:“钢——2000磅铸钢,英国产。淬钢,美国产,另有制犁用 5寸宽钢板。销售截止口期6月24日。约翰·德林”。到1844年,约翰·迪尔开始直接从匹斯堡的里昂·肖勃公司设在圣路易斯的办事处订购钢材。一张当年的提货卑被保存下来,在提货卑中的订单里,可以清楚地知道约翰·迪尔的犁用的是某些混合的原料制成。尽管约翰·迪尔在广告中强调自己制的犁是“钢制”(第一张犁很有可能用的是钢制犁头和钢制犁壁),但约翰·迪尔在制造过程的介绍中却暗示犁是由组合材料制成的。
到19世纪40年代中期,美国开始有铸钢制造业。直到19世纪50年代,在部分农业工具的部件中,铸钢的质量才达到英国的水平。即使在那时,美国的钢铁制造商也还没有把优质的工具钢当做规模产品来生产。
尽管如此,也无须去怀疑约翰,迪尔的犁在质量上的问题。当然,在铺子的打磨设备会出现故障的情况下,犁的质量就会下降。也曾经有过一段值得约翰·迪尔回忆的往事——一个农民曾经提出用他的木碳换约翰·迪尔的一张犁,因为这张犁壁的钢因运输途中腐蚀而有些凹痕,而约翰·迪尔的铺子又没有充分磨光。约翰·迪尔闻讯,亲自检查问题的所在,并重新打磨了那张犁,结局是农民满意而归。从此约翰·迪尔的犁再也没有出过质量问题。
工艺精湛,使约翰·迪尔的犁得了“会唱歌的犁”的美名——它们在土壤中快速前进时,能够发出轻轻的呜呜声,给人以一种享受,正是这一特点,使约翰·迪尔的犁与其它竞争者的产品有所区别。
第二个问题是“约翰·迪尔给世界带来钢犁”的说法,似乎给人一种误导——约翰·迪尔的钢犁产生以前,这个世界似乎没有钢犁。所以这里需要明确,约翰·迪尔并不是第一个在犁上用钢的人。
从农业机械史上看,19世纪前半叶被认为是最具创新精神的阶段之一。
18世纪的美国农民是不愿意用除木制品以外的东西的,在他们看来,那是对“土地的污染和肥力的破坏”。但此后一种由杰斯罗·伍德以苏格兰为原形“改进”的铸铁犁,使这种观点开始消失。到 1819年,这种犁在生产上已成规模,年销量可达近4000张。
这种犁在东部沙质土壤中表现不凡,除雨季外,几乎可以始终保持光滑的表面。但在与黏土打交道上,它的功能显然受到了局限。到了 19世纪30年代中期,中西部的铁匠已经有人开始试图在犁中加钢的做法了。由此可见,约翰·迪尔并不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人。在学者 R·L阿德雷的著作中可以看到,伊利诺伊州洛克波特的 J·莱恩已经成功地把钢加到了犁中,时间是在1831年。莱恩之所以没象约翰·迪尔那样有名,是因为推广方法有问题。历史在“机遇”问题上似乎并不是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抓住好机遇的进厂历史,抓得一般的人了野史,抓不住的可能就名不见经传了。由此可以推测,在莱恩之前可能还会有人用了同样的方法进行过尝试,但是否成功,就无从考证了,这种情况在历史上屡见不鲜,比如有谁能说在我国农业史中耙的发明就一定是神农氏所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