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机管〔2017〕8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试验区农村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将近尾声,为确保2016-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平稳过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2016年版和2017年版的衔接(以下分别简称“2016年版”、“2017年版”)。2016年版申请录入功能将于2017年3月31日17:20关闭,此前已录入系统的申请,可继续按流程办理审核、资金结算,系统结算功能将于2017年4月30日17:20关闭,各地要在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2016年度已购置补贴产品的补贴资金结算工作。2017年版开通后,正式启动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系统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二、县级农机部门要抓紧办好2016年度补贴资金结算工作,积极配合当地财政部门,完成2016年度补贴资金的结转和2017年度补贴资金确认工作。
三、按照《2015-2017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有关要求, 2016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本年度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四、各地农机部门在2016年度实施过程中,如有发现补贴产品补贴额度虚高、偏低等不够科学之处,请将有关情况和相关建议上报我处,以便及时调整。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