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农发〔2017〕33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农机生产及经销企业:
1月上旬,有关区县农机推广站反映,辽阳市鑫源农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阳鑫源)生产的JXJ-18型捡拾压捆机存在以次充好和补贴偏高问题,我委初步核实后暂停了该产品在我市的补贴办理。经进一步查实,该产品补贴额偏高问题和以次充好销售报补行为属实,且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监测和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5〕44号)和《重庆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渝农发〔2015〕7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处理如下:
(一)责令辽阳鑫源于2月28日前将仿制捡拾装置更换为原厂件,逾期按规定清退补贴,各区县对其更换情况进行逐台检查,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兑付补贴。
(二)责令辽阳鑫源进行认真整改,并向市农委递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期间暂停其所有农机补贴产品在我市的办补资格。
(三)在新一轮《补贴额一览表》调整时,细化该品目基本配置和参数,人工打捆机具不再列入我市补贴范围。
(四)各区县农机监理机构要重点加强该机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防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