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暂停浙江三农机械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6〕271号)和《关于浙江三农机械有限公司等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处理的通知》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对补贴资格暂停后有关企业的自查整改情况调查核实和相关旗县、盟市农机主管部门的工作报告及建议,经赤峰大鹏农具修配有限责任公司、达拉特旗腾龙农机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经有关盟市、旗县调查核实整改完成的基础上。决定自即日起,按程序和有关规定恢复两公司相关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希望赤峰大鹏农具修配有限责任公司、达拉特旗腾龙农机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补贴政策实施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诚信建设,切实履行好参与补贴政策实施的主体责任和义务,保证政策严格、规范落实。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