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农机化司、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联合在青岛举办全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培训班,明确给出安装“国Ⅱ”柴油机的农机产品补贴办理时限:原则上办理时限不得超过2017年3月底,同时也特别强调,2016年12月1日后购置的“国Ⅱ”柴油机的农机产品不能申请补贴。
之前大家一直担心“国Ⅱ”要向“国Ⅲ”升级了,那已经购置的柴油机的农机产品还能申请到补贴么?既然农业部农机化司经过研讨确定2016年12月1日前购置的可以申报,小编在这儿就为伙伴们总结一下申请农机补贴的相关事项吧。
一、补贴对象
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产品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除新产品补贴试点外,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一般农机每档次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四、实施方式
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制定。
五、申办流程
特别提醒:不同地区所制定的流程细则不一,本流程只供大伙儿参考使用,具体细则需要咨询当地农机管理部门。
全价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议价购买纳入补贴的农机产品。产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及承诺书。同时将发票、人机合影上传到农机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并在发票上加注“已上传”字样的印章。
申请补贴。购机者携带承诺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购机发票、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农户编号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申请补贴。
审核打表。县农机中心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登陆补贴系统录入农户信息,打印申请表,1份留存,1份交购机者。县农机中心同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白纸。
抽查核实。镇(街)农业综合站、财政所及时组织对补贴系统内已上传的补贴机具信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已办理牌证及县级农机部门已核实的机具不再核实),核实无误后将当期拟补贴信息汇总公示到村。
公示上报。无异议生成补贴发放明细表。镇(街)农业综合站当月将补贴发放明细表及汇总后的机具核实表报县级农机部门。
申请结算。县农机中心对补贴发放明细表内的信息进行抽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及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
资金兑付。县级财政部门确认无误后,每月将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导入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系统,并兑付资金。
六、有哪些便民利民措施
鼓励县乡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依次完成现场查验申请者资格、核实申请补贴机具等相关工作。
七、出现问题如何投诉
对于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问题,可向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反映。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八、注意事项
发票为正规全额购机发票。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
谨防有人假冒财政、农机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手段索要粮食直补存折信息诈骗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