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机发〔2015〕15号
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各农机生产企业:
近期,我局在复核省级归档产品时发现,部分归档名称与农业部发布品目不符的粮仓产品生产企业,未按我省通知要求提供其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核发单位出具的归档意见。经研究,我局决定取消部分产品的补贴资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鸿运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鸿运生产的JSBZ-018型除湿粮仓、湖南省丰彩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丰彩)生产的JSBZ-018型除湿粮仓、湖南省通赢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通赢)生产的JSBZ-018型除湿粮仓和常德智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智鹏)生产的JSBZ-020型除湿粮仓,上述4家企业涉嫌在归档信息申报过程中故意隐瞒和虚假申报,未能按要求提供其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核发单位出具的归档意见。
新余市嘉福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嘉福)生产的JSBZ-020型金属粮仓,虽提供了江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认定该产品所属品目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的证明,但经江西省农机局确认,其所属品目认定有误,不应归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品目。
为严格补贴产品管理,维护补贴市场秩序,根据我省归档通知有关要求,现决定在湖北省范围内取消湖南鸿运、湖南丰彩、湖南通赢、常德智鹏等4家生产企业所有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取消新余嘉福公司金属粮仓产品的补贴资格,处理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对于上述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要对申请购机农户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对于本通知发出前已录入我省补贴系统,并确认购机的,须按购机补贴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善后工作。
(三)各农机生产企业务必在申报归档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务必严格遵守各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切实加强自主确定的经销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做好补贴产品销售工作,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湖北省农机局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