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2015年水稻机插秧秧盘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北垦农机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4日10:35:56 299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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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2015年水稻机插秧秧盘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经市农委集中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确定了五家水稻机插秧秧盘生产企业为全市供应商(见附件1)。当前,正值春耕生产重要时节,各区县要进一步抓紧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的组织动员,抓好秧盘、种子等育秧物资的落实,确保水稻生产机械化的顺利开展。现将水稻机插秧秧盘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水稻机插秧育秧秧盘主要补贴从事水稻种植的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其他农户或者示范用秧盘可由区县农机推广站统一代订。

  二、补贴标准

  经研究,2015年水稻育秧软盘每张定额补贴0.25元;水稻育秧硬盘每个定额补贴2.50元。

  三、补贴资金的申报与结算

  1、各区县农机推广站对本地区购买秧盘的单位和数量进行审核,并填报重庆市秧盘补贴数量汇总表报市农机推广站并送供应商(见附件2)。供应商对区县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填报重庆市水稻机插秧秧盘补贴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与秧盘补贴数量汇总表一同上报重庆市农机推广总站,审核后报市农委。

  2、2015年水稻育秧秧盘的推广供应实行需方差额购买,补贴资金由市农委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兑付给政府集中采购的供应商。

  3、区县汇总的秧盘数量和供货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填报的秧盘补贴申报汇总表一致,否则将不予兑现补贴。政府集中采购的供应商(生产企业)可委托授权重庆市内的一家经销商进行推广销售,并将委托的经销商报市农委备案。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县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水稻育插秧育秧的组织供应工作,要抓紧动员从事水稻种植的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积极联系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约定供货时间和数量等。

  2、各供应商要积极与区县联系,抓紧备货送货,确保秧盘的质量和数量。

  3、各区县要严格按照按质量验收标准对订购的育秧软盘和硬盘进行检查验收,对购买到货数量进行复核。凡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育秧软盘,将不予补贴。

  4、补贴申报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单位为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5、联系方式:联系人:市农委农机监管处胡腊全,电话:89133223;市财政局农业处李士杰,电话:67575326;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熊志刚,电话67909981。

  

  重庆市财政局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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