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农机产函字〔2018〕53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局收到基层单位和部分群众反映,在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部分企业生产的秸秆打(压)捆机实际补贴比例过高问题。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补贴机具在秋季农业生产中发挥作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政策实施单位要按照《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流程(试行)》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内容和流程,特别是加强对秸秆打(压)捆机的核验和价格监控。
2.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要主动核实产品售价,按照2018年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的承诺事项,如存在补贴比例过高现象,应第一时间主动向销售区域的县级农业(农机)部门书面报告。各生产企业可于9月26日前向省农委农机局提出书面降档申请。逾期未报告或提交申请,一经查实,将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行)》(农办财[2017]26号)进行严肃处理。
3.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异常购机和申领补贴的情形的监管,如短期内大批量、单人次多台套等情况,制定相应的监测监管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实际补贴比例过高、套取补贴资金等隐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