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召开全省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今年培训任务。夏季副主任出席培训班。
2018年,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指导性任务为30128人。其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18216人,贫困村致富带头人1000人,现代青年农场主810人,农业职业经理人100人,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10002人。
今年,吉林重点培育四类新型职业农民,围绕县域主导和特色产业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围绕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需求,培育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提高名特优新品和高质量农产品生产水平;围绕土地托管、农机作业、植保收获等社会化服务,培育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围绕休闲观光、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创业创新型职业农民。
2018年吉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资金为7158万元,经过农业部门认定的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均可作为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为:对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和青年农场主进行累计15天的集中培训,按人均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学时不低于120学时,按人均10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进行累计7天的集中培训,按人均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
在培育对象的遴选上,重点遴选四类人才:一是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主要包括种植和养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二是现代青年农场主:年龄在18岁-45岁之间,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在同行业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影响力的新型经营主体、退伍军人和返乡创业大学生(产业规模要求可适当放宽)等。三是农业职业经理人:年龄在25-55周岁,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农业行业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的人员。四是专业型职业农民:包括长期稳定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乡村旅游员、农村传统手工业人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同时开展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育试点工作。
在培育模式上,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强化分类指导,对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分类分产业开展培训,做到“一班一案”,建立指导员制度。注重实践技能操作,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
省里要求,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抓好机制创新、师资选派工作,抓实抓细教育培训各环节,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省里将加强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培育任务完成、学员满意度、学员库和师资库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开展。
培训班上,省阳光办主任张云学就《吉林省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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