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出新规啦

作者:北垦农机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7日16:04:38 579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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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出新规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部日前公布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将于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两个部门规章从为民服务更加便捷、违法违规处理更加严苛等方面出发做出指导。 
  规章文件整合并优化。新修订的规章对原来《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三个部门规章进行调整、合并,按“人”和“机”进行划分,整合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两个规章。 
  证件合并更简洁。规章将拖拉机驾驶证、联合收割机驾驶证2个证件合并为1个驾驶证件,将拖拉机行驶证、联合收割机行驶证2个证件合并为1个行驶证件,驾驶证件和行驶证件分别实现“两证合一”,让 农业机械和农民机手“一证上岗”。  
  简化办理业务更便民。取消证件补发需提交遗失声明的规定。取消驾驶证考试需携带准考证并按特定顺序考试的规定,取消驾驶证实习期。取消拖拉机办理停驶、复驶的要求。 
  允许申请人同时申办多项业务;将驾驶证申领截止年龄由60周岁延长到70周岁,增加了补考次数、缩短了补考预约时间;增加了自愿申领登记证书的规定;设立了驾驶证注销后有条件恢复的制度;统一规范 农机主管部门名称,将业务办理职责下放到县级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更加满足农村现状需要。  
  统一分类,方便管理。为了便于分类管理,依据国家标准,将以往按大小分类的方法改为依据标准,按结构特征的方法进行分类。 
  违规违法处理更加严苛。规章加大对违规失职行为的监督处罚,增加了对以不正当手段办理业务的申请人和违规办理业务的监理人员给予处理的规定;明确拖拉机运输机组在登记时应当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规定;对拖拉机运输机组及其驾驶人实施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记分制度。 
  异地申领更加便利。规章增加了在居住地办理相关业务的规定,允许境外人员可在居住地提出申领驾驶证。 
  信息化管理服务更高效。推进信息公开,规定 农机监理机构要面向公众公开办理业务相关事项和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明确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或电话预约考试,提升服务水平。  
  据悉,农业部还将修订相关配套文件和部分证件标准,做好软件更新和新旧证件的更换,同时进一步强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监督管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转自农机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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