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纪委近日通报5起违反农机补贴政策、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2014年,磐石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原站长佟启珍、职员辛太国采取顶名方式办理5台农机购置手续,骗取补贴20万元,其中15万元支付给销售企业,5万元存入单位“小金库”。佟启珍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辛太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014年7月,镇赉县大岗林场职工周宇峰以两名村民名义顶名购买国家农机直补玉米收割机2台,骗补16.88万元。周宇峰犯合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5年,安图县明月镇农机站原站长王玉东不认真履行农机补贴申报审核、监督检查和公章管理使用等职责,致使他人以该镇26名农民名义购置并倒卖农机26台,骗取补贴29.38万元。王玉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015年4月至11月,公主岭市财政局农业科原副科长李会在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审核工作中,未履行与农机部门负责人、购机农民三方确认程序,违规在“补贴机具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致使国家农机补贴被骗取56.16万元。李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工作岗位。
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梅河口市海龙镇农机工作站站长崔权贵不认真履行跟踪核查等职责,未及时发现和纠正辖区村民违规转卖两台已享受补贴政策的农机问题。崔权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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