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成效显著 节本增收率达5%以上

作者:北垦农机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8日10:34:09 493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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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成效显著 节本增收率达5%以上
  记者从财政部农业司获悉:财政部、农业部近期构造7个评价组,采取座谈会、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数据核查、查证复核等方式,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10个试点省份,实地开展了2016年中心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事情,评价效果显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市场主体和广大农户的积极性,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成效显著 
  凭据评价结果,试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均到达90%以上或在上年底子上提高了5个百分点,完成了试点目标任务,带动了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的整体提升。从试点省份火点数来看,2016年10个试点省份火点数为11624个,较2015年降低了32%,表明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在减少秸秆露天点火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问卷调查数据统计,试点省份农户节本增收率均达到5%以上,相关秸秆利用经营主体和办事主体也进一步拓展了市场、增加了效益、提升了生长能力,试点地域农户、企业、合作社对政策的满意度均超过90%。在试点过程中,试点地区注意培养发展秸秆收储运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做大做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基础平台,着力办理秸秆从田间到车间的"末了一公里"困难。 
  绩效评价同时指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题目,主要是部门项目推进迟钝、支持内容有待美满和模式探索还不充分等。下一步财政部、农业部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绩效考评,督促各地加速项目标推进速率。 
  据悉,根据中央关于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近年来的天下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2016年,财政部、农业部围绕加快构建环京津冀生态一体化屏蔽的重点区域,选择农作物秸秆量大和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10个试点省份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支持和推动地方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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