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推进会在哈尔滨召开

作者:北垦农机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2日15:54:12 885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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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推进会在哈尔滨召开

  ——东北地区启动秸秆处理行动 确保到2020年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4月20日,农业部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正式启动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确保到2020年,东北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新增秸秆利用能力2700多万吨,露天焚烧显著减少。 

  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总的思路是,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玉米秸秆处理利用为重点,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黑土地保护为目标,与“五区一园”创建相衔接,加强试点示范,完善扶持政策,拓宽利用渠道,强化科技支撑,创新工作方法,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利益链接机制,加快秸秆资源化利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秸秆处理利用事关农业清洁生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绿色发展,东北地区是我国秸秆综合利用的重点和难点地区。推进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是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加强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促进资源节约,推进农业生态循环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培育新主体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的重要手段;是加快治理环境突出问题,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有效途径。 

  推进东北地区秸秆处理,在工作理念上要妥善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农用为主和多元利用的关系。保护东北黑土地,维护黄金玉米带的地位和功能,需要通过秸秆直接还田或过腹还田等方式,走农用为主的路子。同时也应看到,各地的生态特点、耕作制度、资源禀赋均有不同,秸秆利用目标和途径可以因地制宜,合理引导秸秆燃料化、原料化等利用方式,推动秸秆向农用为主、多元利用的方向发展。二是处理好政府、企业和农民之间的关系。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不仅是农业自身的问题,更是公共问题、社会问题,绝不能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要合理分担处理成本,强化政府在政策扶持、规范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企业和农民从中得到实惠,调动全社会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政府、企业和农民三个主体要拧成一股绳,构建三者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命运共同体,让政府履职责、企业有效益、农民得实惠,实现三方共赢。三是处理好试点示范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在推进行动中要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已经开展试点的地方要及时总结,做好“解剖麻雀”,提出可复制推广的模式,努力形成“一花开后百花香”的可喜局面。 

  推进东北地区秸秆处理,在任务目标上要努力实现“四个提升”。一是提升秸秆农用水平。综合考虑东北地区农业产业结构和自然气候条件特点,加大秸秆还田工作力度,提高还田质量;大力推广秸—饲—肥、秸—能—肥、秸—菌—肥等循环利用模式,推动以秸秆为纽带的循环农业发展,保护黑土地,夯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发展基础。二是提升秸秆收储运专业化水平。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专业化人才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全覆盖的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三是提升秸秆市场化利用水平。各地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方参与的产业化发展培育机制,发展一批生物质供热供汽、燃料乙醇、颗粒燃料、板材、造纸、食用菌等可市场化运行的经营主体,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实现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是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标准化水平。发挥东北区域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协同创新联盟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两大创新平台的作用,围绕秸秆还田、饲料、燃料、基料、原料利用等领域,熟化一批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形成从农作物种植、收获、秸秆还田、收储到“五料化”利用等全过程完整的技术规范和装备标准,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标准化水平。 

  工作措施上要强化责任落实、政策配套、资源整合、市场引领、区域聚焦、绩效考评、宣传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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