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6年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解读

作者:北垦农机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9日13:56:10 563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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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6年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解读
      今年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推进电动农机发展的实施意见》,全省按照“边研究试制、边生产考核、边试点示范、边增补产品、边宣传推广、边进行奖补”的路径紧锣密鼓推进电动农机的发展。作为重要的配套措施,日前,我省又推出了《2016年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将省财政5000万元电动农机奖补资金补贴给用户。那么,这份大“蛋糕”将会怎么分呢?为此,记者专门走访了省农机局相关负责人。

      这次电动农机新产品的奖补政策实施范围以及具体的奖补对象,与我省过去实施的普通农机补贴政策有所不同。省农机局相关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普通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是全省所有的县区,补贴的对象是所有的农民或从事农业生产的其它组织。也就是说,它是普惠性的,是全覆盖的。而这次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政策的实施范围和奖补对象,考虑到新产品尚处于试验和示范阶段,因此没有搞“全面开花”,而是只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和对象内,有特殊的规定。

      具体而言,这次全省只选择部分县区开展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试点工作,而且是优先选择全省农机化综合示范县承担试点任务。这些试点县是在县级申请,各市初审、筛选并汇总上报省农机局后,由省农机局通过竞争性方式确定。现在有20个县脱颖而出,进入奖补范围。它们是:阳曲县、阳高县、阳泉郊区、平定县、平顺县、壶关县、武乡县、阳城县、高平市、朔城区、榆次区、昔阳县、太谷县、繁峙县、宁武县、翼城县、襄汾县、交城县、临县、柳林县。

      关于奖补的对象,这次我省只把试点县内农机应用技术水准较高的农机化示范社(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列为电动农机新产品试验考核任务的承担者,对他们进行奖补,以确保电动农机新产品试验考核任务的顺利开展。关于对每类奖补对象年度内可享受奖补机具的台(套)数或享受奖补资金总额有上限设置,具体办法由各试点县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电动农机新产品都可以享受奖补吗?奖补的额度是多少?省农机局相关负责人说,不是所有的电动农机新产品都可以得到财政奖补,我省奖补的产品只限定在省内企业新研发生产的以电池或电力为主要动力的丘陵山区小型电动农业机械、果园电动机械、设施农业电动农机、电动收获机械、电动农用植保机械、电动拖拉机、电动农用运输机械、电动农产品加工机械等54个产品。为了便于奖补工作的有序推进,我省已经制定了具体奖补产品的名录向社会公布,方便购买者根据自身的需求自愿选择。

      关于奖补标准,我省对入选奖补产品名录的耕整地机械、施肥机械、种植机械、中耕除草机械、无人植保机械、果园修剪机械、农田运输机械、设施农业机械、收获机械、动力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等11大类54个产品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不同的产品将给予不同数额的奖补。奖补额度较小的是施肥机械和果园修剪机械,额度在1000元以内。多数机械的补贴额度在数千元到数万元。补贴额度最高的机械是电动秸秆收获打捆机,补贴金额高达27万元之多。

      我省电动农机新产品奖补将实行“奖补对象择优选取、奖补机具自主购买、购机考核同步进行,奖补资金切块到县”的操作模式。具体流程是从补贴对象的确定到资金兑付和信息公开六个环节。

      省农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做到对奖补对象的择优选取,《方案》要求试点县农机管理部门要对愿意购买并承担电动农机新产品试验考核任务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户在自愿、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加以确定。

      在产品选购环节,试点县可在奖补产品名录中选择部分或全部机具作为本县的奖补范围,供已确定的奖补对象自行购买。奖补对象在购机后,带相关资料到县农机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并领取机具试验考核任务书。

      为了做好新产品的试验考核,奖补对象须根据试验考核内容按时开展试验,并记录相关信息。试验考核完成后,县级相关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省、市农机管理部门。

      这位负责人特别提示,电动农机奖补资金的兑付有特殊要求,即要与试验考核任务挂钩,奖补资金可根据购机户购机情况和试验考核任务的完成进度,由县级相关部门分阶段验收合格后,才能由县级财政部门分批或一次性兑付给奖补对象。因此,购机户务必要把试验考核任务完成好,以免影响奖补资金及时兑付。

转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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