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强化四项措施,全面实施购机补贴政策。截至目前,共实施中央及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20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466台套,受益农户430户,带动农民投入2157.61万元。
今年,兴城市农机购置补贴严格按照省局《辽宁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采取“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并采取四项强化措施,助力该市获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20万元。该市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并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范畴,强化了组织领导;各级农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密切配合,规范实施。加强学习培训和业务指导,组织操作人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培训。在实施过程中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按章实施、强化规范实施;强化信息公开,做到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布补贴政策内容、购机流程、机具品目、咨询投诉热线等信息。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不发生违规操作,农机部门加强检查监督。自实施购置补贴工作以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规操作、套补资金、倒卖机具或违规经营现象。